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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施行法7-11
司法無所不在,司改與你同在

2018
民間司改會感恩餐會

餐券認購

時間

2018年9月29日(六) 11:30入場

地點

天成大飯店TICC世貿會館3F 宴會廳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號 MAP

時間 活動內容
11:30- 來賓入場、義賣品畫作欣賞
12:10-12:20 開場表演/鼓慕老松國小鼓隊
12:20-12:40 開場致辭、工作報告
12:40-13:25 企劃案及畫作拍賣:
法治教育、金針花海/林桂英、司法科學
13:25-13:40 中場表演/勁歌熱舞
13:40-14:25 企劃案及畫作拍賣:
完善司法制度、九份山海/簡昌達、冤案救援
14:25- 餐會結束、全體致謝

司法,無所不在

身處現代法治社會,我們都在司法的網羅編織。有時編織過於緊密,人們不能自由飛翔,有時繩線鬆脫疏漏,人們落出網外。

不限制飛翔的自由,是司法的承諾,接住落出網外的飛翔,更是司法的義務。因為我們相信,所以我們在這裡。

司改,與你同在

窒息飛翔的,我們拆除;鬆脫疏漏的,我們修補。

二十三年來,民間司改會仔細檢查努力修繕,拆除天際的違建,修補瀕危的漏洞。過去我們不放棄,所以看到希望,未來我們繼續打拼,希望能夠有你。

司改,與你同在。因為有你,期待有你。捲起袖子,我們繼續上工!

執行長
董事長

暨秘書處全體同仁 敬上

2018
募款專案

#冤案救援

“在正義的迷宮裡,我們碰壁,我們哭泣,我們永不放棄⋯”
你可曾注意有多少人跌進司法的錯誤?
原以為不容質疑的正義成了瘋狂的審判者
我們還想為更多人的自由努力
請支持我們讓更多冤案能夠再次看見陽光、碰觸雨水。

#完善司法制度

她遭受雇主家男性長輩多次性侵,向加害者反抗換來被威嚇遣返,向照護對象求救遭到言語及肢體暴力。遠赴異鄉的她們,再度被迫流離失所......。司改國是會議後,民間團體組成聯盟「監督政府落實會議決議」,為弱勢積極發聲,更需要您一份力量持續支持我們,打造更為完善的司法制度。

#法治教育

2018年至6月底,我們走入69所校園,完成了112場模擬法庭。但這還不夠,我們還想去更多地處偏遠、資源不足的校園! 校園模擬法庭持續進行,請支持司改會讓法治教育深耕全台。

#司法科學

鑑定往往左右了判決結果,錯誤的鑑定意見甚至可能導致冤錯案發生!我們就有瑕疵的鑑定向監察院陳訴;並且也在制度上促成司法科學建立起鑑定流程的標準作業程序。

工作報告

催生「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監督會議決議落實

在民間強力訴求司法改革下,2016年11月蔡英文總統召開了「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司改會在這場會議中扮演著「催生者、監督者與協力者」的關鍵角色。

司改會推動 成果
【催生】
2015倡議總統推動司法改革,司改會、律師公會及民間團體共同拜會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其承諾當選後會立刻推動。
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520就職演說時,宣布召開「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獲得現場民眾熱烈掌聲,也回應民間的訴求
【監督】
2016展開「全民司改運動」,訴求要從「使用者 ─ 人民」的需求出發,促成官方舉辦一場「讓全民參與、公開透明,及非法律人過半」的會議。在會議期間,每月舉辦一場記者會,針對司改國是會議的召開給予建議,持續發聲。
司改國是會議在2016年11月開始2017年8月結束。官方採用司改會建議的方式舉辦會議,包括架設網站,蒐集人民提問、非法律背景專家學者過半、會議資料及開會過程影像均公開上網等
【協力】
2017會議結束後,司改會結合21個民間社團及14位司改國是會議的委員們,組成「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監督並與政府協力推進會議決議的落實。
民間監督聯盟在2018年與官方建立定期溝通平台,雙方已經進行3場聯合會議,監督會議決議落實

推動法治教育

  • 校園模擬陪審法庭
    2018年至6月底,我們已經完成112場次校園模擬陪審法庭,前進共69所學校,足跡佔全台灣國民中學總數3%、高級中等學校9%。
  • 暑期學生營隊
    每年均舉辦3天2夜的高中職暑期學生營隊,2015-2018年來共有349名學員參與。
  • 司改影展
    從2015-2017每年舉辦司改影展及映後座談,讓民眾從電影探討、理解司法,參與活動共660人次。
  • 實習生培力
    2015-2018年6月共計有435位學生選擇至本會實習(北部辦公室371位、中部辦公室64位)。

表 校園模擬陪審法庭及各類演講場次(2015-2018.6)

表 2015-2018年高中職暑期學生營隊參與人數

表 2015-2017年司改影展及映後座談參與人次

監督法官、檢察官─申訴中心

  • 司改會請求評鑑法官、檢察官的案件是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主要的來源。2015-2017年每年平均請求法官檢察官評鑑數量占全國評鑑案的68%。
  • 受理民眾電話陳情通數與受理民眾申訴法官檢察官的案件逐年成長。2017年平均每個工作天受理10通電話陳情案件。
  • 2015-2017年申訴中心平均維持2名專職人力。

表 2015-2017年申訴中心受理民眾電話陳情及申訴案件數

個案救援

救援案件 行動
邱和順案 2011年法院判決邱和順死刑定讞,隨時可能執行。本案充滿瑕疵,被告的自白前後矛盾,無任何證據證明邱和順等被告確實涉案。檢方的控訴建立在被告等人的288份自白筆錄上。
義務律師團長期救援,向大法官請求解釋,也在尋求重啟再審的機會。
黃慧夫案 大法官釋字752號宣告《刑事訴訟法》第376條在一審無罪,二審有罪的情況下,限制上訴到第三審是違憲應立即失效。立法院雖然也因此修法,但只有修法後的案件,可以上訴三審,在修法前就確定的案件無法救濟。
本會提出《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11條草案,獲得蕭美琴立委支持。並對外擴大受理類似案件申訴,共接到約20餘件無罪改判有罪民眾申訴。
羅明村案 羅明村被判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3年。本案沒有物證,主要以不正訊問所得的證詞定罪,且法院認定羅明村與行賄者見面的時間,他有不在場證明。另,法院定罪佐證的測謊報告也有瑕疵。
2018年6月法院進行聲請再審的調查庭,審理時也揭露本案當年司法陋習,法警向檢察官送達判決,竟有倒填未來日期,導致判決遲遲無法確定之重大瑕疵。
陳敬鎧案 陳敬鎧因車禍導致視力嚴重受損。儘管有數家醫療專家鑑定他符合全盲的標準,但因陳敬鎧努力讓自己的行為表現與正常人「類似」,而被法院認定詐盲,有罪確定。
本會提出再審跟非常上訴中,並爭取暫緩入監服刑。且監察委員也在調查本案中。
蕭明岳案 蕭明岳遭法院認定在國際運毒集團中居主導地位,而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然而本案審理有五大瑕疵:檢察官不正訊問與誘導取供、關鍵證詞陳述不一、共犯事後翻供、指認錯誤、判決與鑑定結果不符、關鍵證物皆與蕭明岳無關、僅憑供述認定犯罪、無其他強力補強證據。
本會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係違反無罪推定,且刑度有違反罪刑相當原則為由聲請釋憲。目前監察委員調查中。
郭玫蘭、
呂炳宏案
檢警調違反偵查不公開,本會向監察院陳訴,由監察委員調查中。
戴立紳案 曾任公務員的戴立紳,透過自首揭發長官命他挪用公款。因作為吹哨者的戴立紳勇於揭弊,法官判他「有罪但免除刑責」,但還是被政府免除公務員職務且永不錄用。2018年1月,司改會認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懲罰吹哨者的部分違憲,故協助戴立紳聲請大法官解釋。

法案推動

  • 法官制度改革
    2018年初公布《法官法》修正草案,推動立法委員支持修正《法官法》,建立完善的淘汰機制。
  • 研擬《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
    藉由推動「起訴狀一本制度」作為配套,從2017年邀請律師學者合作,逐條翻修,預計2018年底完成草案研擬。
  • 《國民參與審判》修正草案
    為研擬適合台灣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在參酌外國制度後,在2014年至2017年間先後舉辦6場陪審制的模擬法庭,在2018年8月完成司改會版本的《國民參與審判法》草案。
  • 《大法官案件審理法》修正草案
    2018年司法院提出大法官案件審理法修正草案,司改會也提出相對應的草案及修法意見。
  • 大法庭制度─《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2018年司法院推動大法庭制度,司改會也立即提出相對應的草案及修法意見,避免不適當的法律見解缺乏救濟途徑,侵害了人民權利的缺失。
  •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11條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376條限制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的輕罪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經大法官釋字第752號宣告違憲,雖然修正了這條規定,但是「新法生效前」的二審有罪確定案件,仍無法據以救濟。有鑑於此,為增訂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11條,制定兩年的「過渡期間」,讓過往一審無罪、二審有罪的確定案件,在兩年內,能有再尋求救濟的機會。

2017
支出分布

圖 民間司改會2017年度支出分布圖

類別 重點工作項目 支出(元)
監督與冤錯案救援(申訴中心)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落實、偵查不公開、法官檢察官個案評鑑、法庭觀察、冤案救援組 2,690,954 
法治扎根與志工培力 人力資源培訓、學生實習、學生營隊、校園講座、校園模擬法庭 3,549,513 
法案推動倡議 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刑訴的被告卷證獲知權、防逃以及羈押抗告提出民間版對案 2,059,258 
義務律師平台與聯盟工作 社運律師平台、318義務律師團、聯盟工作 3,764,720 
連結宣傳、司法資訊平台 司法陽光網、判決書API、數位典藏、出版編輯 3,905,181 
組織營運及發展 線上募款平台、年度募款餐會、支持者經營 4,990,696 
行政 一般行政事項 2,864,957 
中部辦公室 監督與冤錯案救援、法治扎根與志工培力、組織發展、行政 4,521,424 
法律倫理中心 翻譯及出版工作 839,102 
2017年度支出合計 29,185,804